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未集上 部首:竹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160頁,第1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905頁,第26字
標點整理本: 第866頁,第13字
音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𡘋居六切,音匊 —— 窮理罪人也。《楚辭・天問》:皆歸射𥷚,而無害厥躬。【註】凡能取中皆曰射。𥷚,窮也 —— 言啓之所爲,皆歸于中理而窮情,夫孰能害之者。
注解
〔𥷚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上,康熙部首是竹部。
〔𥷚〕字拼音是jū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𥫗、幸、訇。
〔𥷚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ū] ⑴ 审理罪犯。《説文•幸部》:“𥷚,窮理罪人也。”朱駿聲通訓定聲:“即《周禮》之‘讀書用法’,今之勘供擬罪也。”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𥷚的意思
𥷚
jūㄐㄩ基本解释
◎审理罪犯。《説文•幸部》:“𥷚,窮理罪人也。”朱駿聲通訓定聲:“即《周禮》之‘讀書用法’,今之勘供擬罪也。”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下反切居六切頁碼第346頁,第1字續丁孫
𥷤
異體𥷚、鞫
窮治罪人也。从㚔从人从言,竹聲。
𥲩
異體𥱩、𥰬
或省言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反切居遠反頁碼第841頁,第4行,第1字述
窮理罪人也。從㚔、人、言,竹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以言𥷚之也。《漢書音義》:『𥷚,窮也。』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841頁,第5行,第1字述
或省言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下反切居六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1984頁,第2字許惟賢第867頁,第3字
竆治辠人也。
段注治各本作理。唐人所改也。今依篇,韵正。辠各本作罪。今依《廣韵》正。《文王世子》注曰:讀書論法曰鞠。《正義》云:讀書,讀囚人之所犯罪狀之書。用法,謂以法律平斷其罪。《周禮・小司寇》。讀書用法。先鄭云:如今讀鞫巳乃論之。《漢書》功臣侯表。坐鞠獄不實。如淳云:鞠者,以其辭決罪也。張湯傳。訊鞫論報。張晏云:鞫,一吏爲讀狀論其報行也。《㓝法志》。遣廷史與郡鞫獄。如淳云:以囚辭決獄爲鞫。謂疑獄也。按鞫者,俗𥷚字。譌作鞠。古言鞫。今言供。語之轉也。今法具犯人口供於前。具勘語擬罪於後。卽周之讀書用法。漢之以辭決罪也。鞫與竆一語之轉。故以竆治罪人釋鞫。引申爲凡竆之偁。《谷風》,南山,《小弁》傳曰:竆也。《公劉》傳曰:究也。《節南山》傳曰:盈也。究,盈亦窹之意。蓼莪傳曰:養也。養與竆相反而成。如亂可訓治。徂可訓存。苦可訓快。若《采芑》傳曰:鞫,告也。此則謂鞫卽告之叚借字。《文王世子》。告於甸人。亦是叚告爲鞫也。
从㚔人言。
段注會意。㚔人言者,犯罪人之言也。
竹聲。
段注居六切。三部。按此字隷作鞫。《經典》從之。俗多改爲鞠。大誤。
或省言。
𥷚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680頁,第7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861頁,第3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655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442頁,第9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410頁,第4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1483頁,第1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2525頁,第2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5037頁,第2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2180頁,第1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270頁,第7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427頁,第13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3544頁,第2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10171頁【補遺】第17551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1160頁,第2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880頁【崇文】第3517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1424頁 |
17 | 古字詁林 | 第八冊,第874頁,第1字 |
18 | 古字釋要 | 第970頁,第3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