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申集上 部首:艸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437頁,第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017頁,第10字
標點整理本: 第985頁,第10字
音《唐韻》:如乗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如蒸切;《正韻》:如陵切,𡘋音仍 —— 謂陳根草不芟,新草又生,相因仍也。所謂燒火艿者也。《唐書・裴延齡傳》:延齡妄言,長安咸陽閒,得陂艿數百頃。《正字通》:芿艿同。〇【按】《唐韻》分爲兩字,艿平聲,芿去聲。《集韻》二字雖通,然平聲則以艿爲主,去聲則以艿爲附,其意微有差別,古人必有所據。且考唐書,亦兩字分見,不宜倂合,今从《唐韻》。
注解
〔艿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申集上,康熙部首是艸部。
〔艿〕字拼音是nǎi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艹、乃。
〔艿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nǎi] ⑴ 〔芋~〕见“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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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𦮘的意思
基本释义
𦮘
◎同“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