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上 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834頁,第7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87頁,第16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62頁,第6字
音《唐韻》:洛干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郎干切,𡘋音蘭。《說文》:詆讕也。《玉篇》:誣言相加被也。《前漢・文三王傳》:王陽病詆讕置辭。【師古註】讕,誣諱也。又,〈谷永傳〉:滿讕誣天。【師古註】謂欺罔也。《春秋繁露》:詰其名實,觀其離合,則是非之情不可以相讕已。【註】讕,誣言相加也。
义又,《廣韻》:逸言也。《唐書・張亮傳》:亮讕辭曰:囚等畏死見誣耳。【音義】逸言也。
音又,《廣韻》:落旱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魯旱切,𡘋蘭上聲。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郎旰切,蘭去聲 —— 義𡘋同。
义《說文》或作譋,《集韻》或作㘓、諫。
注解
〔讕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讕〕字拼音是lá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闌。
〔讕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lán] ⑴ 见“谰”。
𧮧的意思
基本释义
𧮧
◎同“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