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中 部首:走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911頁,第2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17頁,第20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95頁,第12字
音《廣韻》:雨元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于元切,𡘋音袁。《說文》:𧻚田,易居也。
注解
〔𧻚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中,康熙部首是走部。
〔𧻚〕字拼音是yuán,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走、亘。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𧻚的意思
基本释义
𧻚
1yuánㄩㄢˊ◎拼音yuán。[~田] 同“辕田”, 古代按休耕需要分配的土地。
𧻚
2◎楚国文字隶定字, 同“桓”。[~~ 趩趩],同“ 桓桓翼翼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二上反切羽元切頁碼第49頁,第8字續丁孫
𧼉
異體𧻚
𧻚田,易居也。从𧺆𠄢聲。
附注商承祚《殷虛文字類編》:「(甲骨文)从止从亘,殆即許書之𧻚矣。此當為盤桓之本字,後世作桓者借字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三反切羽先反頁碼第144頁,第2行,第2字述
𧻚田,易居也。從走亙聲。
鍇注臣鍇按:《春秋左傳》「晉於是乎作爰田」,《國語》作「轅田」,皆假借。此乃正字也。謂以田相換易也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二上反切羽元切古音第十四部頁碼第263頁,第3字許惟賢第117頁,第2字
𧻚田,
段注逗。
易居也。
段注《周禮・大司徒》。不易之地家百畮。一易之地家二百畮。再易之地家三百畮。大鄭云:不易之地歲種之。地美。故家百畮。一易之地休一歲乃復種。地薄。故家二百畮。再易之地休二歲乃復種。故家三百畮。《遂人》。辨其野之土。上地中地下地以頒田里。上地夫一𢋨,田百畮,萊五十畮。中地夫一𢋨,田百畮,萊百畮。下地夫一𢋨,田百畮,萊二百畮。注。萊謂休不耕者。《公羊》何注曰:司空謹別田之高下美惡。分爲三品。上田一歲一。中田二歲一。下田三歲一。肥饒不得獨樂。墝埆不得獨苦。故三年一換主易居。財均力平。《漢書・食貨志》曰:民受田。上田夫百畮。中田夫二百畮。下田夫三百畮。歲耕種者爲不易上田。休一歲者爲一易中田。休二歲者爲再易下田。三歲更耕。自爰其處。《地理志》曰:秦孝公用商君。制轅田。張晏云:周制三年一易。以同美惡。商鞅始割列田地。開立仟伯。令民各有常制。孟康云:三年爰土易居。古制也。末世浸廢。商鞅相秦。復立爰田。上田不易。中田一易。下田再易。爰自在其田。不復易居也。按何云換主易居。班云更耕自爰其處。孟云爰土易居。許云𧻚田易居。爰轅𧻚換田字音義同也。古者每歲易其所耕。則田廬皆易。云三年者。三年而上中下田徧焉。三年後一年仍耕上田。故曰自爰其處。孟康說古制易居爲爰田。商鞅自在其田不復易居,爲轅田。名同實異。孟說是也。依孟則商鞅田分上中下而少多之。得上田者百畝。得中田者二百畝。得下田者三百畝。不令得田者彼此相易。其得中田二百畝者,每年耕百畝。二年而徧。得下田三百畝者,亦每年耕百畝。三年而徧。故曰上田不易。中田一易。下田再易。爰自在其田。不復易居。《周禮》之制。得三等田者彼此相易。今年耕上田百畝。明年耕中田二百畝之百畝。又明年耕下田三百畝之百畝。又明年而仍耕上田百畝。如是乃得有休一歲休二歲之法。故曰三歲更耕。自爰其處。與商鞅法雖異而同也。鞅之害民。在開仟伯。
从走。亘聲。
段注羽元切。十四部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爰(代)書,錄口供也。以口說,以筆代書之。
易也。「爰田」,正字作𧻚;爰書,换言(錄供代其口語也)。
「爰田」正作𧻚,易田也。「爰書」,代書也(?),亦為引申義。
爰田當作𧻚田,易田也。
𧻚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92頁,第14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140頁,第4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118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66頁,第17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60頁,第14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207頁,第4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374頁,第1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927頁,第1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318頁,第4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38頁,第12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66頁,第4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506頁,第2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2366頁【補遺】第16335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2841頁,第1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142頁【崇文】第565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189頁 |
17 | 章授筆記 | 第75頁,第3字 |
18 | 古字詁林 | 第二冊,第228頁,第1字 |
19 | 古字釋要 | 第164頁,第1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