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下 部首:邑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044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71頁,第2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57頁,第29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𡘋所敎切,稍去聲。《說文》:國甸大夫稍稍所食邑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四曰家削之賦。【註】削,亦作稍,又作𨛍。〈地官・載師〉:以家邑之田任稍地。【疏】名三百里地爲稍者,以大夫地少,稍稍給之,故云稍。〇【按】據此則削稍𨛍三字義通。
注解
〔𨛍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邑部。
〔𨛍〕字拼音是shào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肖、⻏。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𨛍的意思
基本释义
𨛍
shàoㄕㄠˋ◎拼音shào。古代大夫受封的土地。 周代指离王城二百里以外三百里以内的地域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六下反切所敎切頁碼第207頁,第1字續丁孫
𨛍
國甸,大夫稍。稍,所食邑。从邑肖聲。《周禮》曰:「任𨛍地。」在天子三百里之內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二反切山召反頁碼第529頁,第6行,第2字述
國甸,大夫稍稍所食邑。從邑肖聲。《周禮》曰:「任𨛍地在天子三百里之内。」
鍇注臣鍇曰:「謂天子之田,稍稍以封大夫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六下反切所敎切古音第二部頁碼第1135頁,第1字許惟賢第500頁,第7字
國甸。大夫稍稍所食邑。
段注載師注曰:故書稍或作削。按削當是𨛍之誤。許所據正故書或本也。太宰家削之賦當作家𨛍。《釋文》曰:家削本又作𨛍是也。按國甸之下疑有奪文。《大宰》曰:三曰邦甸之賦。四曰家𨛍之賦。載師曰:以公邑之田任甸地。以家邑之田任𨛍地。此云國甸,卽經之邦甸也。邦甸去國二百里。家𨛍三百里。此當云國甸之外曰家𨛍。大夫稍稍所食邑。鄭曰:家邑,大夫之采地也。稍與𨛍曡韵。
从邑。肖聲。
段注所敎切。二部。
《周禮》曰:任𨛍地在天子三百里之內。
段注鄭說同。
𨛍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407頁,第12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523頁,第5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405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262頁,第6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253頁,第17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907頁,第2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1570頁,第1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3384頁,第2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1341頁,第3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161頁,第2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259頁,第3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2086頁,第1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6559頁【補遺】第16976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1262頁,第2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548頁【崇文】第2189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832頁 |
17 | 古字詁林 | 第六冊,第263頁,第1字 |
18 | 古字釋要 | 第631頁,第4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