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戌集上 部首:金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137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310頁,第13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98頁,第7字
义《字彙》:古文證字。《正字通》:按,《篇海》「證,古作𨧭、䥌、𨭧」,鄭樵〈六書略〉「唐武后代舊十六字,䥭代證」,孫奕《示兒編》作䥭,焦竑《略記字始》「武后證改作𨨼」,今《宣和書譜》作𨭻 —— 以六書之義推之,皆譌文,非古文也;鄭氏謂䥭爲武后原本古篆文,亦非㊟〔「焦竑《略記字始》武后證改作𨨼」下漏「見《宣和書譜》」五字,「今《宣和書譜》作𨭻」衍「宣和」二字。《正字通》原作:按,《篇海》「證,古作𨧭、䥌、𨭧」,鄭樵〈六書略〉「唐武后代舊十六字,䥭代證」,孫奕《示兒編》作䥭,焦竑《略記字始》「武后證改作𨨼,見《宣和書譜》」,今《書譜》作𨭻 —— 以六書之義推之,皆譌文,非古文也;鄭氏謂䥭爲武后原本古篆文,亦非〕。
注解
〔𨧭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上,康熙部首是金部。
〔𨧭〕字拼音是zhèng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禾、士、金。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𨧭的意思
基本释义
𨧭
◎同“证”。